南投縣立國民中學暨高中附屬國中部超額教師介聘作業要點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5年4月19日
發文字號:府教學字第1050084436號
主旨:訂定「南投縣立國民中學暨高中附屬國中部超額教師介聘
作業要點」,並自即日起生效,請查照。
說明:
一、檢送「南投縣立國民中學暨高中附屬國中部超額教師介聘
作業要點」及「南投縣立國民中學暨高中附屬國中部超額
教師積分表」各乙份。
二、為尊重各校自主權,各校得自行訂定校內超額教師辦法及
積分表,惟不得逾越本作業要點之精神,各校所訂之相關
辦法及積分表於函報本府核備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三、各校自訂積分表部份,校內積分表積分項目不變,積分內
容授權學校可增加(如:研習、進修及著作等),但不得
刪減,給分標準可微調,各單項積分項目分數調整幅度不
得超過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