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防部國軍第51屆文藝金像獎作品甄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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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檢送國防部國軍第51屆文藝金像獎作品甄選規定,請公告週知,廣為宣傳,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國防部106年4月21日國政文心字第1060003555號函辦理。

二、甄選對象為具中華民國國籍之社會人士、國內高中(職)以上學校學生。

三、甄選類別如下:(作品規格如附件1)

(一)美術類:國畫、書法、西畫、漫畫、攝影等5項。

(二)文字類:報導文學、短篇小說、短片劇本等3項。

(三)音樂類:歌詞、歌曲等2項。

(四)多媒體類:微電影、動畫短片等2項。

四、相關作品甄選規定,請至國防部政戰資訊服務網(http://gpwd.mnd.gov.tw)瀏覽查詢,或逕洽02-85099077,洪上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