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詢「106學年度全國學生音樂比賽決賽指定曲草案」之修正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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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函轉徵詢「106學年度全國學生音樂比賽決賽指定曲草案」之修正意見,請於106年6月10日前,逕以電子郵件寄至音樂比賽專屬信箱nscmusicarte@gmail.com,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106年5月10日藝演字第1060001456號函辦理。

二、旨揭曲目係經命題委員出題及經亂數選定者,為臻周延及完備,預告期間歡迎各界提供修正意見,惟除上開曲目有明顯不宜、無法購得或其他窒礙難行情形外,將以不換曲、不增曲為原則。

三、另,定案版本之指定曲,106年7月將併同「106學年度全國學生音樂比賽實施要點」,於全國學生音樂比賽網站公告週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