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年度中等學校科展指導結合探究與實作課程實施計畫申請簡章(更新版)」

一、依據國立臺灣科學教育館107年6月5日科實字第10702003190號函辦理。
二、該館與教育部、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科學教育中心共同辦理旨案計畫,目的為提升種子教師探究與實作之課程設計與教學能力,根據各區教師對該計畫之反應與疑慮,修正計畫執行方式和補助內容,共修正5處,如下:
(一)延長收件日期至107年6月15日星期五為止。
(二)期初、期中培訓改至各分區進行,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三)期末成果發表展仍維持在國立臺灣科學教育館。
(四)各校輔助金額上限調整至10萬元整,離島地區(連江、澎湖、金門、蘭嶼)上限調為11萬5仟元整。
(五)期初、期中培訓分區地點暫訂為台北、台中、高雄和花蓮,請以各校所在地區選擇分區培訓地點,並據此計算差旅費。
(六)期末成果發表展差旅費請將學生代表列入估算。
三、延長申請日期至107年6月15日(五)17:00前,簡章文件下載網址可見國立臺灣科學教育館https://goo.gl/yCd6eS與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科學教育中心http://www.sec.ntn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