詳見附件,如有興趣參加比賽,請洽訓育組.
一、目的
為提倡書法創作風氣,推廣書法藝術,特於本縣舉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書法類決賽現場書寫。
二、 組織
(一)指導單位:教育部
(二)主辦單位: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
(三)承辦單位:南投縣政府教育處、南投縣竹山鎮竹山國小
三、參賽資格
於報名期限內(110年9月6日星期一至110年9月17日星
期五止)完成線上報名之代表各校參賽之學生(各校報名名額比
照110學年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南投縣初賽實施計畫各校參賽
作品件數之規定),其組別包括:國小書法類中年級組、國小書
法類高年級組、國中組普通班、國中組美術班、高中職普通班
組、高中職美術班組。
四、比賽時間
於110年9月24日(五)前,由教育處以下列方式通知各校參賽學生,參加110年10月13日(星期三)於竹山國小舉行之現場書寫(時間、地點及場次另行通知):
(一) 比賽賽程表將以公告或公文請各校轉知參賽學生及指導老師。
(二) 完成上述作業,即視為參賽通知已送達參賽者,參賽者及其關係人不得以未接獲通知為由提出申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