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本縣為推動「暑期保護青少年-青春專案」,針對暑假期間防制青少年接觸(電子煙)菸害,進行相關宣導.
說明:
一. 鑒於電子煙於校園氾濫,菸害防制法新法已明文規定,全面禁止類菸品(電子煙),不得製造、輸入、販賣、供慮、展示 、廣告及使用,且禁菸年齡已提升至20歲,爰請貴校協助加強宣導。
二、 請協助於貴校LED看板或跑馬燈及學校網站進行宣導,內容詳如附件1。
三、 檢附本案電子圖卡(如附件2),請協助放至貴校網站或臉書、Line等社群媒體廣為宣導。
四、 倘有菸害防制法相關問題,請至本局網站查詢或洽本局保健科(049-2222473分機682或683)。
113青春專案電子菸.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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