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教活動訊息:105年南投縣環境教育終身學習護照獎勵辦法(可抽獎喔)
105年南投縣環境教育終身學習護照獎勵辦法
一、南投縣政府環境保護局(以下簡稱本局)為鼓勵本縣縣民充分運用學習資源,養成環境教育終身學習之習慣,型塑學習型社會,進而促使重視環境並採取行動,提升整體環境素養,特訂定本獎勵辦法。
二、實施對象:持有「環境教育終身學習護照」之個人,且註冊資料之居住縣市或服務單位所在地登錄為南投縣之民眾。
三、活動期程:即日起至105年10月31日止,本局得視實際需要延長截止期限(至多1個月)。
四、獎勵條件及內容:
(一)凡至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教育終身學習網」(網址:http://elearn.epa.gov.tw/)註冊個人終身學習護照成功,並點選同意參加活動,且在活動期程中獲得環境教育實體學習時數1小時以上,並於系統上完成登錄,即可參加本抽獎活動。
(二)由本局於活動結束後15日內抽出50名得獎者,每人致贈禮券200元(或等值獎品),本局得視經費許可之情形,調整獎勵內容。
五、領獎通知
(一)抽獎日期:活動截止後,本局將於15日內辦理抽獎,獲獎者將以電子郵件通知,並同步公布獲獎者之環境教育終身學習網個人帳號及電子郵件於本局網站/公布欄/環保新聞(網址:http://www.ntepb.gov.tw/)。
(二)領獎期限及方式
請獲獎者於本局公布獲獎名單次日起3個月內以下列方式領獎(未於期限內領獎視同放棄該獎項):
1.親自領獎:獲獎者依得獎通知填具領據後,攜帶身分證正本至本局綜計科領獎。
2.委託領獎:獲獎者依得獎通知填具領據、委託書後委託領獎,受託人須攜帶中獎者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上述資料及其身分證正本親自至本局綜計科領獎。
3.郵寄領獎:獲獎者依得獎通知填具領據後,連同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寄回本局,待確認身分後以雙掛號郵寄中獎者。
六、獲獎者於「環境教育終身學習網」或所提供之相關資訊如有虛偽不實,應撤銷、廢止或追回其獲獎內容。
七、本局保留對本獎勵辦法內容之修改權利,修改後將統一公布於本局網站/公布欄/環保新聞(http://www.ntepb.gov.tw/),恕不另行通知。
八、本獎勵辦法奉核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一、南投縣政府環境保護局(以下簡稱本局)為鼓勵本縣縣民充分運用學習資源,養成環境教育終身學習之習慣,型塑學習型社會,進而促使重視環境並採取行動,提升整體環境素養,特訂定本獎勵辦法。
二、實施對象:持有「環境教育終身學習護照」之個人,且註冊資料之居住縣市或服務單位所在地登錄為南投縣之民眾。
三、活動期程:即日起至105年10月31日止,本局得視實際需要延長截止期限(至多1個月)。
四、獎勵條件及內容:
(一)凡至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教育終身學習網」(網址:http://elearn.epa.gov.tw/)註冊個人終身學習護照成功,並點選同意參加活動,且在活動期程中獲得環境教育實體學習時數1小時以上,並於系統上完成登錄,即可參加本抽獎活動。
(二)由本局於活動結束後15日內抽出50名得獎者,每人致贈禮券200元(或等值獎品),本局得視經費許可之情形,調整獎勵內容。
五、領獎通知
(一)抽獎日期:活動截止後,本局將於15日內辦理抽獎,獲獎者將以電子郵件通知,並同步公布獲獎者之環境教育終身學習網個人帳號及電子郵件於本局網站/公布欄/環保新聞(網址:http://www.ntepb.gov.tw/)。
(二)領獎期限及方式
請獲獎者於本局公布獲獎名單次日起3個月內以下列方式領獎(未於期限內領獎視同放棄該獎項):
1.親自領獎:獲獎者依得獎通知填具領據後,攜帶身分證正本至本局綜計科領獎。
2.委託領獎:獲獎者依得獎通知填具領據、委託書後委託領獎,受託人須攜帶中獎者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上述資料及其身分證正本親自至本局綜計科領獎。
3.郵寄領獎:獲獎者依得獎通知填具領據後,連同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寄回本局,待確認身分後以雙掛號郵寄中獎者。
六、獲獎者於「環境教育終身學習網」或所提供之相關資訊如有虛偽不實,應撤銷、廢止或追回其獲獎內容。
七、本局保留對本獎勵辦法內容之修改權利,修改後將統一公布於本局網站/公布欄/環保新聞(http://www.ntepb.gov.tw/),恕不另行通知。
八、本獎勵辦法奉核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