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台中縣林賴足女士教育基金會105學年度第1學期國中助學金
一、依據財團法人台中縣林賴足女士教育基金會105年8月17日105公字第011號函辦理。
二、申請資格及方式如下:
(一)申請資格:國中在學學生,品性端正者,因單親或失親、家庭突發變故、家境清寒,致求學過程有所阻礙,得申請旨揭助學金。
(二)本學年工讀時數須滿50小時,並由學校自訂工讀範圍及內容彙整紀錄。
(三)申請方式:請自該基金會網站中下載資料表單(http://linsfund.googlepages.com/),填妥申請書,附上成績單影本、在學證明書及個人資料告知義務履行說明書後,由學校協助學生寄送至該基金會審核。
三、如有未盡事宜,請逕洽該基金會陳郁婷小姐,電話:04─24060306,e-mail:winbost@ms11.hinet.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