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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後106年度南投縣立國民中學教師申請縣內介聘他校服務注意事項, 請參閱

主旨:檢送修正後106年度南投縣立國民中學教師申請縣內介聘他校服務注意事項,開放服務滿二學期教師,因結婚或生活不便,有具體事實,經服務學校同意者,得申請縣內介聘,請查照。
說明:依據南投縣政府106年5月5日府教學字第1060095746號函轉106年臺閩地區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申請介聘他縣市服務作業第三次籌備會議決議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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