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縣106年度防災教育教具設計徵選活動
一、活動宗旨
為讓防災教育向下扎根,期能透過運用創意及巧思開發兼具教育性、啟發性及趣味性之創新教具,將防災教育知識轉化為有趣又好玩的課程,創造淺移默化的教學環境。
二、辦理單位
(一) 主辦單位:南投縣政府、財團法人住宅地震保險基金
(二) 承辦單位:南投縣立草屯國民中學
三、參賽分組及資格
(一) 本縣公私立國民中小學教師。
(二) 分國中組與國小組。
(三) 以個人或團隊方式參賽,團隊人數以不超過3人為原則。
四、徵件主題
(一) 作品主題及教學概念須與防災教育或住宅地震保險相關。
(二) 作品規格:
以不超過120公分(長)*120公分(寬)*50公分(高)體積之實體教具,
符合教具定義係指專為防災教具所研發、設計或本身可自成防災教育活動之實體器材,不含一般任何教學過程中所需之器具、材料包、平面繪本以及虛擬之電腦軟體。
五、報名及收件方式
(一) 報名資料: 參賽者填寫報名表(如附件1)、教具設計說明表(如附件2)及簽署授權同意書(如附件3)。每人或每團隊限送一件,團隊報名者,請自行擇定一人為團隊代表人。
(二) 收件方式: 作品採連同報名資料親自送件(上班時間)或郵寄方式收件(郵戳為憑);報名資料除列印紙本一式三份外,請另存PDF檔,連同圖片或照片原始檔(請採高解析度,以利成果彙編)燒錄成光碟一併送件。 (光碟資料夾請註明○○國小(中) ○○○,例: 陽光國小王大明)
(三) 收件日期: 自收文日起至106年9月30日止。
(四) 收件地址: 54265 南投縣草屯鎮虎山路808號,草屯國中總務處林靜宜主任收。
(五) 注意事項: 本競賽如有抄襲他人創作、越組參賽、規格不符或資料缺漏者,經發現後一律取消資格。
六、辦理時程
競賽時程 內容說明 活動日期
收件 進行參賽者作品收件 即日起至106年
9月30日止
評選 由評審委員針對作品進行評審作業,擇優確定得獎名次。 106年11月10日前
得獎名單
公布 於南投縣政府教育處網站公告得獎名單。 106年11月中旬
頒獎 公開舉辦頒獎典禮。 106年11月下旬(暫定)
※主辦單位保留日期變更之權利,最新消息請以教育處網站公告為主。
七、頒獎日期
頒獎典禮暫定於106年11月下旬於防災嘉年華活動中舉辦,辦理地點經主辦單位確認後,將另函通知各校參加領獎及成果發表會。
八、參賽及獎勵方式
(一) 比賽方式:經由評選擇優確定得獎名次。
(二) 獎項及名額:
本競賽分為「國中組」與「國小組」二組,分別有以下獎項:
組別 特優 優等 甲等 佳作
國小組 2組 2組 2組 2組
國中組 1組 1組 1組 1組
※各組頒發一張獎狀及獎金一份(特優$1200、優等$1000、甲等$800、佳作$300)。
※以上各獎項經評審團決議,得從缺或調整獎項數量。
九、評審方式及評分標準
(一) 評審委員:由主辦單位聘請專家擔任評審。
(二) 評分標準:
教學操作完整性30%、
主題明確性20%、
推廣可行性20%、
創意新穎及多元性20%、
美工設計及精緻性10%
十、注意事項
(一) 所有參賽作品及相關文件,概不退件,未得獎作品著作全視同放棄,得獎作品版權歸主辦單位所有,得獎人不得異議。
(二) 報名文件及繳交作品,需於規定期限前送達郵寄地址。繳交文件及作品不齊全,於承辦單位聯繫後五日內完成補件,不符合規定者,承辦單位有權不予收件,亦無退回之義務。
(三) 作品於寄(送)時,請參賽者自行妥慎包裝。作品若因運送造成損傷,主辦單位不負責作品之修補。若因而影響評審成績,參賽者不得異議。
(四) 參賽者因參與本競賽所產生之相關費用,均由參賽者自行負擔。
(五) 為考量評審公正性,所有繳交作品(包含計劃書、內文解說、設計圖板、模型、實品及其底座)之正面,除可標示作品名稱與報名編號外,不得以任何形式或記號顯示,如參賽者姓名、學校名稱等。
(六) 獲獎隊伍如為共同創作者,應由共同得獎者自行決定獎金分配。
(七) 主辦/承辦單位為辦理競賽之需求,必須取得您的個人資料。在個人資料保護法及相關法令之規定下,主辦/承辦單位將依法蒐集、處理及利用個人資料。
(八) 本競賽作品之所有權及相關智慧財產權歸屬創作人所有,未經創作人授權者不得擅自抄襲、仿冒、複製。
(九) 聯絡方式:
1. 南投縣立草屯國民中學總務處 林靜宜主任 2362050#161
2. 南投縣政府教育處國教科 張東盟候用校長 2203429
為讓防災教育向下扎根,期能透過運用創意及巧思開發兼具教育性、啟發性及趣味性之創新教具,將防災教育知識轉化為有趣又好玩的課程,創造淺移默化的教學環境。
二、辦理單位
(一) 主辦單位:南投縣政府、財團法人住宅地震保險基金
(二) 承辦單位:南投縣立草屯國民中學
三、參賽分組及資格
(一) 本縣公私立國民中小學教師。
(二) 分國中組與國小組。
(三) 以個人或團隊方式參賽,團隊人數以不超過3人為原則。
四、徵件主題
(一) 作品主題及教學概念須與防災教育或住宅地震保險相關。
(二) 作品規格:
以不超過120公分(長)*120公分(寬)*50公分(高)體積之實體教具,
符合教具定義係指專為防災教具所研發、設計或本身可自成防災教育活動之實體器材,不含一般任何教學過程中所需之器具、材料包、平面繪本以及虛擬之電腦軟體。
五、報名及收件方式
(一) 報名資料: 參賽者填寫報名表(如附件1)、教具設計說明表(如附件2)及簽署授權同意書(如附件3)。每人或每團隊限送一件,團隊報名者,請自行擇定一人為團隊代表人。
(二) 收件方式: 作品採連同報名資料親自送件(上班時間)或郵寄方式收件(郵戳為憑);報名資料除列印紙本一式三份外,請另存PDF檔,連同圖片或照片原始檔(請採高解析度,以利成果彙編)燒錄成光碟一併送件。 (光碟資料夾請註明○○國小(中) ○○○,例: 陽光國小王大明)
(三) 收件日期: 自收文日起至106年9月30日止。
(四) 收件地址: 54265 南投縣草屯鎮虎山路808號,草屯國中總務處林靜宜主任收。
(五) 注意事項: 本競賽如有抄襲他人創作、越組參賽、規格不符或資料缺漏者,經發現後一律取消資格。
六、辦理時程
競賽時程 內容說明 活動日期
收件 進行參賽者作品收件 即日起至106年
9月30日止
評選 由評審委員針對作品進行評審作業,擇優確定得獎名次。 106年11月10日前
得獎名單
公布 於南投縣政府教育處網站公告得獎名單。 106年11月中旬
頒獎 公開舉辦頒獎典禮。 106年11月下旬(暫定)
※主辦單位保留日期變更之權利,最新消息請以教育處網站公告為主。
七、頒獎日期
頒獎典禮暫定於106年11月下旬於防災嘉年華活動中舉辦,辦理地點經主辦單位確認後,將另函通知各校參加領獎及成果發表會。
八、參賽及獎勵方式
(一) 比賽方式:經由評選擇優確定得獎名次。
(二) 獎項及名額:
本競賽分為「國中組」與「國小組」二組,分別有以下獎項:
組別 特優 優等 甲等 佳作
國小組 2組 2組 2組 2組
國中組 1組 1組 1組 1組
※各組頒發一張獎狀及獎金一份(特優$1200、優等$1000、甲等$800、佳作$300)。
※以上各獎項經評審團決議,得從缺或調整獎項數量。
九、評審方式及評分標準
(一) 評審委員:由主辦單位聘請專家擔任評審。
(二) 評分標準:
教學操作完整性30%、
主題明確性20%、
推廣可行性20%、
創意新穎及多元性20%、
美工設計及精緻性10%
十、注意事項
(一) 所有參賽作品及相關文件,概不退件,未得獎作品著作全視同放棄,得獎作品版權歸主辦單位所有,得獎人不得異議。
(二) 報名文件及繳交作品,需於規定期限前送達郵寄地址。繳交文件及作品不齊全,於承辦單位聯繫後五日內完成補件,不符合規定者,承辦單位有權不予收件,亦無退回之義務。
(三) 作品於寄(送)時,請參賽者自行妥慎包裝。作品若因運送造成損傷,主辦單位不負責作品之修補。若因而影響評審成績,參賽者不得異議。
(四) 參賽者因參與本競賽所產生之相關費用,均由參賽者自行負擔。
(五) 為考量評審公正性,所有繳交作品(包含計劃書、內文解說、設計圖板、模型、實品及其底座)之正面,除可標示作品名稱與報名編號外,不得以任何形式或記號顯示,如參賽者姓名、學校名稱等。
(六) 獲獎隊伍如為共同創作者,應由共同得獎者自行決定獎金分配。
(七) 主辦/承辦單位為辦理競賽之需求,必須取得您的個人資料。在個人資料保護法及相關法令之規定下,主辦/承辦單位將依法蒐集、處理及利用個人資料。
(八) 本競賽作品之所有權及相關智慧財產權歸屬創作人所有,未經創作人授權者不得擅自抄襲、仿冒、複製。
(九) 聯絡方式:
1. 南投縣立草屯國民中學總務處 林靜宜主任 2362050#161
2. 南投縣政府教育處國教科 張東盟候用校長 2203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