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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轉國立臺灣科學教育館「中華民國中小學科學展覽會實施要點」

一、依據國立臺灣科學教育館107年1月5日科實字第10702000033號函辦理。
二、旨揭要點業經該館於107年1月5 日以科實字第10702000031號令修正發布,修正規定自發布日開始實施。
三、本次要點修正依據「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各組增列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為參加對象,參展作品指導老師增列實驗教育教學人員,請貴校轉知所屬相關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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