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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年度受天宮獎學金申請辦法及申請說明

受天宮獎學金申請資料

請自行參閱

名間國中在學生請於9月24日前交到教務處註冊組

逾期請在10月10日前親自送至受天宮辦理

獎學金申請書下載及查詢網址        (本校學生申請表請至本公告下方附件處下載)

松柏嶺受天宮鄉內子女獎助學金實施辦法

一、.主    旨:為獎勵鄉內信者子女努力上進,認真向學知書達理,藉以培養社會有用人才貢獻鄉里及國家、服務社會為目的。

二、獎勵對象:申請者(學生)以設籍在名間鄉,就讀國內公、私立學校,限在學者,且符合下列規定各項條件者。

 獎優獎助辦法標準如下:

1.     大學研究所研究生(碩士、博士):學業成績 78 分以上者。

2.     大學、大專院校:學業(智育)80 分、操行 80 分以上者。

3.     高中職校:學業(智育)82 分、操行 80 分以上者。

4.     國民中學:學業(智育)85 分、操行 80 分以上者。

5.     五專三年級以下者比照高、中職(成績)標準,四年級以上者,比照大專(成績)  標準發給

6.     高一學生可憑國中三年級成績單,大一學生可憑高三成績單,並按國中、高中標準發給。

三.每學年度獎助金額如下:

 1.研究生每名各新台幣 3,000 元。

 2.大學、大專院校每名各新台幣 3,000 元。

 3.高中、職校每名各新台幣 2,000 元。

 4.國民中學每名各新台幣 1,500 元。

四.享有公費者及國外就讀或留學生不予獎助(師大夜間部學生應提出是否有公、私費證明,否則不予審核)。

五.申請辦法:獎助學金一年一度(103 學年度)。

1. 申請日期:填妥申請書蓋章後於 104年9月25日起開始申請至104年10月10日下午 5 時停止收件,逾期不予受理。

2. 應附證明:

(1)成績單證明書 1 份(一學年、正本);

(2)學生證影印本─雙面、 加蓋本學期註冊章

(3)戶口名簿影印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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