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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室公告
有關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以下簡稱兩 岸條例)第26條所稱之「設有戶籍」包含領有大陸地區 「定居證」或「居民身分證」,請閱覽。
南投縣政府 函.pdf
教育部函.pdf
大陸委員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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