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獎訊息:104年南投縣環境教育終身學習護照獎勵辦法
104年南投縣環境教育終身學習護照獎勵辦法
(一) 「有效護照獎」:本縣縣民參加者必須先至環保署「環境教育終身學習網」(http://elearn.epa.gov.tw/)線上註冊個人終身學習護照成功,並點選同意參與抽獎活動且完成1小時環境教育後,即可參加抽獎,註冊人數分別達100人及500人時,由本局分別公開抽出各20名及50名得獎者。
(二) 「呼朋引伴獎」:
1、 個人獎勵:本縣縣民參加者成功介紹本縣縣民5人取得有效護照,即可得到1張抽獎券參加抽獎,每增加5人可多獲得1張抽獎券,以此類推,介紹人數越多,得獎機會越大,並由本局公開抽出30名得獎者。
2、 單位獎勵:本縣各機關(構)及單位成功介紹本縣縣民50人以上取得有效護照,介紹人數累積排名前5名之機關(構)及單位,將可獲得本縣頒發之「超級人氣獎」之獎狀乙紙及獎座乙面,若未達到最低門檻者(介紹50人以上),則名額從缺。
104年南投縣環境教育終身學習護照獎勵辦法
一、計畫目的
為提升南投縣民眾環境素養,南投縣政府環境保護局(以下簡稱本局)配合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彙集本縣環境相關學習資源,依環境教育八大領域予以分類分級,登載於環境教育終身學習網,提供民眾進行環境教育學習依據。另為鼓勵南投縣民充分運用學習資源,養成終身學習之習慣,並促使縣民重視環境並採取行動,本局訂定「環境教育終身學習護照推廣計畫」(以下簡稱本計畫),希望透過鼓勵方式,促使機關(構)、民眾、企業、環境教育設施場所及環境教育機構等積極辦理與環境教育相關課程及活動,促使民眾踴躍參加環境教育終身學習,以型塑學習型社會。
二、實施對象
本計畫實施對象分為下列3類:
(一)環境教育法第19條規範之對象,包含機關、公營事業機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政府捐助基金累計超過百分之五十之財團法人,其所有員工、教師、學生。
(二)設立南投縣之企業或團體。
(三)南投縣全體縣民。
三、活動期程
本計畫自104年度起,依年度公布推廣計畫據以實施。104年度學習活動獎勵,自實施日起至104年10月31日24時止。
四、獎勵辦法
本計畫共2大獎勵內容,包含:「有效護照獎」及「呼朋引伴獎」分述如下:
(一)有效護照獎
1. 獎勵對象:設籍本縣並持有學習護照之個人。
2. 獎勵辦法:
(1)凡至環保署「環境教育終身學習網」註冊個人終身學習護照成功,並點選同意參與抽獎活動且已完成1小時環境教育,即可參與「有效護照抽獎」活動。
(2)註冊人數分別達100人及500人時,於到達門檻人數日起15日內,由本局分別公開抽出各20名及50名得獎者。
(3)越早申請護照者抽獎次數越多,惟中獎者不得再次參加抽獎,另中獎者如聲明放棄得獎資格亦將不得再次參加抽獎。
3. 活動時間:自實施日起至104年10月31日24時止。
(二)呼朋引伴獎
1. 獎勵對象:設籍本縣並持有學習護照之個人、機關(構)及單位。
2. 獎勵辦法:
(1)個人獎勵
A.介紹本縣縣民5人申請護照,且被介紹人至少完成1小時環境教育學習時數,介紹人即可獲得抽獎券1張,每增加5人可多獲得1張抽獎券,介紹人得重複參加本局「介紹人抽獎」。
(A)介紹人及被介紹人均需於環保署環境教育終身學習網成功申請護照。
(B)被介紹人應於系統上填寫介紹人之護照帳號,或從系統點選介紹機關(構)之單位代碼;如介紹單位為設籍於本縣之公司則填寫統一編號。
(C)被介紹人以本縣縣民為限,1人僅限申請1個個人終身學習護照。
(D)被介紹人不得重複申請帳號,僅可異動或更新基本資料。
B.獲得抽獎劵,將於活動截止日起15日內,公開抽出30名得獎者。
(2)單位獎勵
A.本縣各機關(構)及單位介紹50人以上並完成環境教育終身學習護照開通,且每一位被介紹人均至少完成1小時環境教育學習時數,被介紹人數累積排名前5名之機關(構)及單位,將可獲得本縣頒發之「超級人氣獎」之獎狀一紙及獎座一面。
B.若未達到最低門檻者(介紹50人以上),則名額從缺。
3.活動時間:自實施日起至104年10月31日24時止。
4.頒獎時間:配合本縣辦理『走入水沙漣看見新南投』環境教育終身學習護照抽獎活動,抽出呼朋引伴獎-個人獎勵30名得獎者。
(一) 「有效護照獎」:本縣縣民參加者必須先至環保署「環境教育終身學習網」(http://elearn.epa.gov.tw/)線上註冊個人終身學習護照成功,並點選同意參與抽獎活動且完成1小時環境教育後,即可參加抽獎,註冊人數分別達100人及500人時,由本局分別公開抽出各20名及50名得獎者。
(二) 「呼朋引伴獎」:
1、 個人獎勵:本縣縣民參加者成功介紹本縣縣民5人取得有效護照,即可得到1張抽獎券參加抽獎,每增加5人可多獲得1張抽獎券,以此類推,介紹人數越多,得獎機會越大,並由本局公開抽出30名得獎者。
2、 單位獎勵:本縣各機關(構)及單位成功介紹本縣縣民50人以上取得有效護照,介紹人數累積排名前5名之機關(構)及單位,將可獲得本縣頒發之「超級人氣獎」之獎狀乙紙及獎座乙面,若未達到最低門檻者(介紹50人以上),則名額從缺。
104年南投縣環境教育終身學習護照獎勵辦法
一、計畫目的
為提升南投縣民眾環境素養,南投縣政府環境保護局(以下簡稱本局)配合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彙集本縣環境相關學習資源,依環境教育八大領域予以分類分級,登載於環境教育終身學習網,提供民眾進行環境教育學習依據。另為鼓勵南投縣民充分運用學習資源,養成終身學習之習慣,並促使縣民重視環境並採取行動,本局訂定「環境教育終身學習護照推廣計畫」(以下簡稱本計畫),希望透過鼓勵方式,促使機關(構)、民眾、企業、環境教育設施場所及環境教育機構等積極辦理與環境教育相關課程及活動,促使民眾踴躍參加環境教育終身學習,以型塑學習型社會。
二、實施對象
本計畫實施對象分為下列3類:
(一)環境教育法第19條規範之對象,包含機關、公營事業機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政府捐助基金累計超過百分之五十之財團法人,其所有員工、教師、學生。
(二)設立南投縣之企業或團體。
(三)南投縣全體縣民。
三、活動期程
本計畫自104年度起,依年度公布推廣計畫據以實施。104年度學習活動獎勵,自實施日起至104年10月31日24時止。
四、獎勵辦法
本計畫共2大獎勵內容,包含:「有效護照獎」及「呼朋引伴獎」分述如下:
(一)有效護照獎
1. 獎勵對象:設籍本縣並持有學習護照之個人。
2. 獎勵辦法:
(1)凡至環保署「環境教育終身學習網」註冊個人終身學習護照成功,並點選同意參與抽獎活動且已完成1小時環境教育,即可參與「有效護照抽獎」活動。
(2)註冊人數分別達100人及500人時,於到達門檻人數日起15日內,由本局分別公開抽出各20名及50名得獎者。
(3)越早申請護照者抽獎次數越多,惟中獎者不得再次參加抽獎,另中獎者如聲明放棄得獎資格亦將不得再次參加抽獎。
3. 活動時間:自實施日起至104年10月31日24時止。
(二)呼朋引伴獎
1. 獎勵對象:設籍本縣並持有學習護照之個人、機關(構)及單位。
2. 獎勵辦法:
(1)個人獎勵
A.介紹本縣縣民5人申請護照,且被介紹人至少完成1小時環境教育學習時數,介紹人即可獲得抽獎券1張,每增加5人可多獲得1張抽獎券,介紹人得重複參加本局「介紹人抽獎」。
(A)介紹人及被介紹人均需於環保署環境教育終身學習網成功申請護照。
(B)被介紹人應於系統上填寫介紹人之護照帳號,或從系統點選介紹機關(構)之單位代碼;如介紹單位為設籍於本縣之公司則填寫統一編號。
(C)被介紹人以本縣縣民為限,1人僅限申請1個個人終身學習護照。
(D)被介紹人不得重複申請帳號,僅可異動或更新基本資料。
B.獲得抽獎劵,將於活動截止日起15日內,公開抽出30名得獎者。
(2)單位獎勵
A.本縣各機關(構)及單位介紹50人以上並完成環境教育終身學習護照開通,且每一位被介紹人均至少完成1小時環境教育學習時數,被介紹人數累積排名前5名之機關(構)及單位,將可獲得本縣頒發之「超級人氣獎」之獎狀一紙及獎座一面。
B.若未達到最低門檻者(介紹50人以上),則名額從缺。
3.活動時間:自實施日起至104年10月31日24時止。
4.頒獎時間:配合本縣辦理『走入水沙漣看見新南投』環境教育終身學習護照抽獎活動,抽出呼朋引伴獎-個人獎勵30名得獎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