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學年度音樂比賽(含鄉土歌謠比賽)
From縣府
主旨:轉知本縣104學年度音樂比賽(含鄉土歌謠比賽)時間及指定曲事宜,請依說明辦理,請 查照。
說明:
一、旨揭比賽訂於104年11月3、4、10、11、17、18、19日假本府文化局辦理,請各校列入年度行事曆。
二、有關旨揭音樂比賽團體組國小乙丙組指定曲,已整理指定曲曲庫如附件。各校師生如有相關建議或推薦曲目,請於104年3月31日前將曲目之「項目、曲名、作曲者/編曲者
、樂譜名稱樂譜名稱、可購得處」等資料,提供予草屯國小李燦燕組長(tsanyen@mail.edu.tw),本府將予審核,如有適用於旨揭比賽者,併於4月9日14時假草屯國中(草
屯鎮虎山路808號)辦理抽籤作業。
三、合唱、兒童樂隊、直笛合奏,將各抽出3首,作為旨揭比賽團體組國小乙丙組指定曲,參賽人員應就本府公布3首曲目擇一首演唱。
四、縣屬教師參與抽籤活動差假事宜,請依「教師請假規則」第四條規定,由學校視實際需要本權責酌處。
主旨:轉知本縣104學年度音樂比賽(含鄉土歌謠比賽)時間及指定曲事宜,請依說明辦理,請 查照。
說明:
一、旨揭比賽訂於104年11月3、4、10、11、17、18、19日假本府文化局辦理,請各校列入年度行事曆。
二、有關旨揭音樂比賽團體組國小乙丙組指定曲,已整理指定曲曲庫如附件。各校師生如有相關建議或推薦曲目,請於104年3月31日前將曲目之「項目、曲名、作曲者/編曲者
、樂譜名稱樂譜名稱、可購得處」等資料,提供予草屯國小李燦燕組長(tsanyen@mail.edu.tw),本府將予審核,如有適用於旨揭比賽者,併於4月9日14時假草屯國中(草
屯鎮虎山路808號)辦理抽籤作業。
三、合唱、兒童樂隊、直笛合奏,將各抽出3首,作為旨揭比賽團體組國小乙丙組指定曲,參賽人員應就本府公布3首曲目擇一首演唱。
四、縣屬教師參與抽籤活動差假事宜,請依「教師請假規則」第四條規定,由學校視實際需要本權責酌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