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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學年度全國師生鄉土歌謠比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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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函轉「104學年度全國師生鄉土歌謠比賽實施要點」1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104年7月9日藝演字第1040002255號函辦理。

二、本(104)學年度新增東南亞語系類,相關規定請詳參實施要點,並請各校踴躍參加。

三、另,本學年度指定曲目(福佬語系、客家語系)將於7月中下旬於官網公布,請逕行下載,且為尊重著作權與智慧財產權,請支持正版並經由合法管道取得樂譜。

四、旨揭要點同時公布於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網站(http://www.arte.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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